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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启动

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2-06-07 文字大小: |

  河南省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启动,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日前印发通知,明确要把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用实用好,确保应贷尽贷、精准资助,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根据通知,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通知强调,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不得一个学生在一年里重复申请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


  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起始日为2022年11月16日。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0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44年9月20日。


  通知还明确了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等相关工作安排:6月6日,2022年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10月25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学生本人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在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后,学校院系辅导员或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或资助中心公章。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须及时更新、填报。


  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高校资助中心或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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