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的案件尽心尽力执行……”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拿到8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后,向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2013年,耿某驾驶无照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因操作不当左侧翻,致使王某与砖头相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耿某赔偿给王某家属138611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耿某履行义务,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但耿某一直不以为意,声称没有能力偿还,屡次躲避执行,拒不还款。2020年8月27日,执行干警在凌晨五点钟出发前往耿某家中,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被执行人耿某十分惊讶,随后配合执行干警到法院接受询问。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向耿某施加压力,一方面与执行双方沟通,给双方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经过协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耿某当场联系家人,将8万元赔偿款通过新野法院执行局转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将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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