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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公安交管部门将自5月1日起,启动交通违法“随手拍”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利用手机、行车记录仪等设备,通过4种途径,举报8类交通违法行为。被举报的交通违法,经公安交管部门确认后,将给予20元或100元的奖励,每名举报群众每月最高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违法举报”功能已在“天津公安”手机APP、“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天津交警”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
主办单位: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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