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行和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许昌市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结合我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环境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载体,紧紧围绕全市环境保护的阶段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为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实施范围 市环保局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及局属执法单位。 三、组织领导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考核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目标任务的完成负主管责任;有关内设机构和所属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机构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分工,对有关具体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 市环保局成立许昌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见附件一)。 四、考核目标 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实行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 五、检查考核 (一)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1、法定职责的履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 2、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有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必要的执法和监督措施保障情况; 4、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5、社会各界的评价以及部门执法形象; 6、考核目标中确定的其他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检查考核的具体方式 1、现场检查、调阅抽查或者备案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档案、卷宗; 2、召开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各界发放执法评议卡,进行执法问卷调查; 3、对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4、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调查或者进行个案监督; 5、审阅或者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核实; (三)检查考核的安排 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成立检查考核工作组,对局机关有关科室及所属执法机构进行检查考核。被检查考核的部门、机构应从每年第四季度初起,开展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和总结报告等有关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至负责检查考核其工作的工作组。检查考核工作组于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元月,对被检查考核的科室及所属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议和考核。 六、奖励和惩罚 检查考核划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考核组进行检查考核后,应当作出评价,并在局内部公布。 在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和在行政执法中表现突出或者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未达标或者行政执法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附件二: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 附件一: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为在我局全面有效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努力建设法制政府,局党组决定成立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洲(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彭占亭(副局长) 王殿章(副局长) 李长红(副局长) 胡志宏(纪检组长) 成 员:赵保民(办公室主任) 李向伟(综合计划科科长) 马耕天(污染控制科科长) 李 磊(开发监督科科长) 杨娟娟(法制宣教科科长) 张洪亮(纪检监察室主任) 尹富杰(监察一支队支队长) 黄 杰(监察二支队支队长) 郭长虹(环境监测站站长) 魏贵臣(环保研究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宣教科,杨娟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 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责任 领导 |
责任单位 |
评价 |
| 1 |
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适当 |
1、具体行政行为有依据; 2、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适用法律正确; 4、具体行政执法行为适当、符合法定期限; 5、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
王殿章彭占亭 |
法 制 科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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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审核和备案 |
1、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符合规定程序;2、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业务性文件公布之前进行法律审核,有正式的审核意见; 3、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4、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积极、及时恢复。 |
王殿章李长红彭占亭 胡志宏 |
局机关科室 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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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强化对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法制宣传 |
1、认真组织并参加规定的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 2、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捡查证件的申领、备案、使用及年检符合规定要求; 3、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有宣传的文字材料。 |
彭占亭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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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建设项目管理 |
1、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2、加强新建项目 “三同时”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3、按管理权限,重大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44、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李长红 王殿章 |
开 发 科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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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工业污染防治 |
1、按年度下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年终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对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3、按管理权限,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
彭占亭 |
污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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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自然生态保护 |
1、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破坏自然和生态的违法行为; 2、严格地方自然保护区申报的审批把关。 |
李长红 |
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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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排污费征收 |
1、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2、对各市县排污收费情况进行稽查。 |
王殿章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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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专项行动 |
1、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组织检查;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问效; |
王殿章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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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辐射环境管理 |
1、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建设项目辐射环境设施达到规定标准; 2、依法查处辐射环境违法案件; 3、做好放射源的收贮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
李长红 |
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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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危险废物管理 |
1、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 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依法查处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
彭占亭 |
污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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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环境法制 |
1、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并进行通报; 2、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纠正和处理; 3、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认真执行行政处罚统计制度、审核备案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
彭占亭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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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行政执法程序、 依据和行为文明 |
1、行政执法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3、行政执法行为文明; 4、队伍建设及社会评价好。 |
王殿章彭占亭 |
法 制 科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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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建立健全行政 执法案卷制度 |
1、执法文书立卷归档; 2、执法案卷真实、规范、完整; 3、执法案卷整洁、立卷及时。 |
王殿章彭占亭 |
法 制 科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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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全面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和执法过错追究 |
1、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2、本部门未发生执法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 |
彭占亭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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